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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环保联手执法增强办案硬度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王娉娉 2015-06-25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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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6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谭旭燕 实习生 庄苗苗)四人一间的办公室,门牌刚刚钉上,来自湖南省公安系统的骨干力量开始了在省环保厅的“第一个工作日”。6月24日,湖南省公安厅驻湖南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

  “这标志着湖南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打击环境犯罪方面迈出坚实一步。”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盛才表示,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联络办公室主要是在省级层面推动全省的机制体制构建,组织全省性重大环境问题的督办,起到指导、协调、督办作用,“联络办公室的成立,对湖南环保执法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联络办公室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呢?省环保厅介绍,联络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召开两厅联席会议,制定环保公安联动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对重大案件会商和挂牌督办,并开展全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督查。

  湖南省成立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后,最终将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王盛才介绍,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挂牌后,两厅党组还对市州和县(市、区)两级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络室作出具体时间要求,即市(州)一级在7月1日前挂牌成立,县(市、区)一级在10月1日前挂牌成立。届时,湖南省环保系统和公安系统将建立一个全省范围内的沟通协作网络,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处可逃。

  [行动]

  42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行政拘留42人

  “近年来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1起、刑事拘留50人,特别在今年元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我们已依法对环保等部门移送的42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中的42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在揭牌仪式之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丁阳云详细介绍了全省公安系统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情况。

  湖南省公安系统已经破获多起环境违法案件。2015年2月6日,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对露天焚烧废电缆、废电线、废旧插头等工业废物的两名当事人实施刑事拘留;4月7日,案件经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宋某等两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壹万元整。

  [解读]

  联手执法增强了办案时效性

  丁阳云表示,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成立之后,将推动湖南省实行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媒体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确保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眼下,倾倒、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对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今天建立省公安厅驻省环保厅联络办公室是我省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举措,将为打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丁阳云说。

  在市县及县市区,公安驻环保联络室或警务室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媒体报道了这样一起案例,张杨青三兄弟在浙江省绍兴县从事废品经营,2012年6月上旬的一天将收购来的750公斤废机油倾倒在绍兴县富盛镇金溪村五峰岭公路边,造成附近土壤、水体污染。绍兴县环境执法人员接到举报马上对现场进行污染监测,拍照取样;当时新设立的驻县环保局警务室的公安人员控制违法行为人,做好调查询问笔录。仅一天时间,公安部门就对3名当事人实施了治安拘留。通过环保、公安执法人员紧密联手,增强了环保办案的时效性,加大了环境执法的强度、力度和硬度,增强了威慑性。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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