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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行人后肇事 常德一司机获刑三年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编辑:王津 2015-06-25 09: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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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6月25日讯(通讯员 王钢 刘飞)行人被撞倒地后又被过往车辆推行数十米后死亡,肇事司机竟然不顾行人死活,驾车逃离了现场。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4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4年11月25日晚6时40分左右,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D2RXX”货车沿319国道自南向北行驶至汉寿县龙潭桥乡红土墙路段时,所驾货车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彭某发生碰撞,彭某被撞倒后又被行经该路段的一辆厢式货车向前推行了20余米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5年1月5日,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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