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清理地名乱象 “大、洋、古、怪、重”需改名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编辑:王津 2015-06-26 16:28:39
时刻新闻
—分享—

6月26日,株洲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6月26日,株洲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红网株洲6月26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洋地名、数字地名、重地名……各类层出不穷的地名乱象让人眼花缭乱。今天上午,湖南株洲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刚刚施行的《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从6月23日起施行的《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是该市首部地名管理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共分7章33条,对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地名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历史地名保护等方面做出规范。
  
  《办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下发审批权限,将原来由株洲市民政局审批的村民小组、村、社区名称命名、更名下放到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细化了地名命名的责任主体,除地名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的事项外,对专业地名的命名责任主体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各类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职责,并要求地名标志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工程验收;重视历史地名保护,慢慢消失或者已经消失的“老地名”将进入历史地名档案,并将采取挂牌、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
  
  对当前该市存在的“大、洋、古、怪、重”等地名乱象,株洲市民政部门表示将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清理的范围包括居民地、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等地名,清理的重点则是地名中存在的罔顾传统、崇洋媚外、盲目复古、追奇求异、名不符实、多地一名、重复使用等不良现象。
  
  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特别要清理有损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格调庸俗、含义不健康的不规范地名。其中,对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含义不健康、有悖公序良俗、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名,将督导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更名;对一地多名的,要确定一个标准地名;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技术手段解决重名问题;对没有名称的,要及时组织命名。
  
  【相关链接】
  
  地理乱象中的“大”,是指地名在“含义”和“类型”方面盲目夸大,超出了其指代地理实体的实际情况;“洋”是指地名在“读音”和“字形”方面盲目使用外语词(或外语词的汉字音译形式);“古”是指地名在“字形”和“含义”方面盲目借用或移用历史上曾经使用的一些词语,特别是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词语;“怪”是指地名在“字形”和“含义”上都难以理解和识别,如使用生僻字、异体字、含义晦涩词语、自造词等,包含不健康的地名;“重”是指多个地名在“读音”和“字形”方面出现重复或相近的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6/26/112335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