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双峰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向评委会办公室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评委会设立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相关评审工作。县长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为三年。获奖单位由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牌和10万元奖金。
据评审办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县长质量奖评审,将在全县树立卓越绩效标杆,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来源:红网
作者:彭牡 陈健梁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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