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可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省内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办证。居民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可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需邮政速递证件的,可在公安机关窗口的速递派驻点办理速递手续,邮政速递部门将把证件寄递到公民指定的国内地点。
公安机关提醒,公民在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内没有图像信息或者图像信息与本人不一致的,仍需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公民可以登陆湖南公信网(www.96305.com)查看省内异地受理点的设置情况,就近办证。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颜英华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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