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19岁“大哥”胁迫学生抢劫 4名涉案“小弟”不满14岁

来源:红网 作者:赵明 朱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2015-06-30 16:35:02
时刻新闻
—分享—
  □一个多月后,这起抢劫案告破,为首者被刑事拘留
  
  □警方:有的学生以“认识社会青年”为荣,易步入歧途
  
  红网湘潭站6月3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朱剑)在初中生小唐等人眼里,“大哥”蒋某很威武,能带着“小弟们”抢劫学生钱财耍威风。6月29日,随着蒋某被刑拘,“大哥”神话破灭,小唐等人才认清了现实。
  
  学生实施抢劫
  
  5月9日,雨湖区某中学初一的小王和几个同学相约到白石公园划船。
  
  小伙伴们分头行动,小王买好矿泉水在登船处等着同学。刚站一会儿,5个学生模样的男生挡在了他面前:“把口袋里的钱都拿出来!”
  
  小王没有理会,扭头准备离开。这时,5人干脆把他团团围住,撕扯他的衣服,还言语挑衅。年龄稍大的一个男生,右手拿着铁棍扛在肩上,一脸凶相:“你是要钱还是要命?自己选。”小王不从,遂被5人合力推倒在地上,身上仅有的70元被抢走。
  
  随后,又气又怕的小王,在家长带领下到雨湖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报案。民警调取监控发现,5名嫌疑人年龄都不大,“看上去就是孩子。”随后的调查中,警方听到一名初一学生反映,其中一名男孩很像自己的同班同学小唐。
  
  “小弟”通风报信
  
  小唐在雨湖区某中学就读,对于抢劫小王一事,他很快就承认了。但拿铁棍的为首者的身份,他闪烁其词。
  
  民警询问时发现,小唐有意隐瞒,但流露出害怕的神情。随后,对其他3名参与抢劫学生的调查,也出现了类似情景。最终,在家长和老师的劝说下,一名男生交代了。为首者是19岁的蒋某,老家在湘潭县排头乡。
  
  据查,蒋某从不使用手机,他平时和几名学生的联络都是用QQ。就在警方通过各种渠道调查蒋某行踪时,他忽然断开了和所有人的联系。
  
  “被调查的学生给他报了信。”警方没料到,被胁迫一同抢劫的学生“小弟”竟然在节骨眼上对“大哥”蒋某“表忠心”。
  
  6月1日,蒋某因涉嫌抢劫,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26日晚上,躲藏已久的蒋某回家了,花石派出所民警协助雨湖警方,将蒋某抓获。
  
  蒋某和4名参与的学生,都是通过网络认识。5月9日,身无分文的他叫来其中一个学生,可连30元都没凑齐,被蒋某教训了一顿。随后,蒋某提议就地作案,抢劫了一个穿校服的学生。
  
  目前,蒋某已被刑事拘留,4名学生因未满14周岁,且受蒋某胁迫,因此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暴力何时休
  
  历时一个多月,案件告破,办案民警却说一点都不轻松。蒋某属于累犯,但他最恶劣的情节是胁迫、教唆4个孩子抢劫同龄人。而4个孩子对警方隐瞒,甚至“通风报信”的举动,让人大跌眼镜。
  
  “这是典型的校园暴力,这些参与的孩子不懂法。”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对学生暴力事件有所耳闻,但真正报案的寥寥无几。参与者有所隐瞒,其他案件中受害者不敢报案,这些都成为校园暴力愈演愈烈的“推手”。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部分学生以“认识社会青年”为荣,以此炫耀,甚至介绍熟识的女生给“大哥”作女友等方式讨好,他们的社会价值观就在和社会青年交往中扭曲,日渐滑入犯罪深渊。
  
  除了加强教育外,警方认为学生防范必不可少,除结伴而行、按时回家这些常规注意事项外,遇到危险时还应该保持冷静,人生安全总是摆在第一位的,学会“智取”和“周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脱身求救。

来源:红网

作者:赵明 朱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6/30/112231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