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些监督员可在全国范围内监督旅游服务质量,并将情况直接上网提交至国家旅游局专设系统,反映的事项将由国家旅游局交办,确保件件有回应。
此次受聘的18人聘期为两年,期满后可以续聘。监督员主要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旅行社、景区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市民在国内旅游时,若发现旅游经营者有欺行霸市、非法揽客、强迫消费等问题,旅游主管部门有不依法履职等问题,都可向监督员反映。”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黄上峰称。
来源:红网
作者:胡文洁
编辑:杨洁 实习编辑 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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