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下午,祁东站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一男子在广场上吸烟,烟头扔满在地,遂上前劝阻。走近时,发现该男子正在打电话,声音几近咆哮:“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今天要是不把钱打到我账户上,我就……”随后挂了电话。听到男子这番话,执勤民警立即警觉起来,上前出示工作证后,要求查验该男子身份证,结果发现竟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民警立即和同事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所部调查。
经查,该男子奉某,47岁,湖南省双牌县人,自2013年以来,在湖南祁东县境内专门盗窃他人汽车牌照,得手后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勒索车主钱财。当地公安机关多次接被盗车主报案,也曾3次将奉某抓获并打击处理。2014年6月,当地法院判处奉某拘役6个月,不料奉某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实施盗窃。2015年4月以来,奉某已作案达6起,勒索钱财2000余元,其中一次还盗窃了当地法院某工作人员的车牌,该法院正是曾审判过奉某的地方,审讯中奉某直言:“我就是要讹他200块钱心里才舒服”。不料奉某也因作案中泄露行踪,被当地公安机关上网通缉。
办案民警介绍,奉某作案时间一般为凌晨1点以后,作案工具为螺丝刀、钳子、手电筒等工具,其手法娴熟,一般几分钟内就能将车牌拆下,之后就会无赖式的勒索车主钱财,一般200至1000元不等。如果车主自认倒霉不付赎金,奉某便威胁下次还偷该车,直到车主付钱为止。由于奉某勒索金额不大,大多车主就抱着息事宁人的心理,给钱了事,反而助长了奉某的气焰。为了承接越来越多的“业务量”,奉某开了专门账户收赎金,买了新手机开通专门的“办公热线”。奉某被查获时正是在给最近被盗的一名车主下“最后通牒”,俨然把违法犯罪行为当成了一门“正经生意”。
目前,奉某已被移送当地立案单位。民警提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报案,切莫因为事小钱少而息事宁人,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否则积小弊而成大患,终将危害社会。
来源:红网
作者:莫玉鑫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