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的一天,杨某在某地下赌场结识陈某并向其借了5万元赌资,因杨某无力如约还款且拒绝接听陈某电话,这使得陈某非常恼怒。
4月28日下午,陈某打探到杨某在某茶楼与朋友喝茶,便打电话给好友丁某要他多带几个人来帮忙索债。不一会儿,陈某、丁某及邀集的另外4名同伙(均在逃)直奔杨某所在卡座,蜂拥而上对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强行将杨某押至车上,驶向位于市郊的丁某家中逼迫杨某给朋友、家人打电话凑钱,期间,丁某等人对杨某多次实施殴打。
1个多小时后,陈某又将杨某挟持至市区一宾馆内继续拘禁,经杨某苦苦哀求“答应”还钱后,才于4月29日18时许被放走。当晚21时,正当陈某、丁某前往双方约定的茶楼取钱时,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公安民警抓获。后经鉴定,杨某手腕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免除了杨某5万元债务,并向其赔偿一万元医药费。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陈某、丁某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将被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红网
作者:丁建英 高琴 贺延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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