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峰区人社局就业部门了解到,有五类创业者可享受本补贴,并且同时符合具有石峰区户籍、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工商局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经营地点在城市五区范围内、正在正常经营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四个个条件。五类创业者分别是:2010年—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失地农民(土地被征用未转城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留学归国创业人员。
本补贴为租赁或购买门面、写字楼和住房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每户补贴不超过8000元,具体补贴金额由相关部门确定。并且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者只可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申请门面补贴的程序简便,申请者只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申请补贴报告、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个人申请资格证明(大学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对核发的军队退役人员证件、失地证明等)、门面、写字楼和住房租赁合同(或门面、写字楼和住房购买发票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纳税证明(或未达到起征税点的税务证明)、正常经营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株洲市创业者购买(租赁)门面(写字楼、住房)创业资金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其它相关材料。审批表可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领取或在株洲创业服务网下载:http://www.zzldbz.gov.cn/cyw/,详情可咨询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窗口。
来源:红网
作者:常剑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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