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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六不准”为学生溺水筑防护网

来源:红网 作者:郭恬 编辑:周芬 2015-07-02 14: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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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7月2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郭恬)暑假一到,中小学生即将暂时失去学校和老师的呵护,而作为家长因为工作的原因并不能24小时监护孩子,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孩子们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天,学生溺水事故多有发生。因此,学习并教给孩子必要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显得尤为必要。近日,长沙县教育局发出中小学生暑期防溺水警示,提醒家长、学生注意暑期安全。
  
  城里的孩子可以选择游泳池玩耍嬉戏,而农村的孩子们则大多在家门前的江河、湖泊、池塘里寻求刺激、感受凉爽,但这些江河溪流的暗流较多,且深浅不一,危险往往看不出来。6月16日,湘潭县易俗河镇河洲村两名少年就是在家附近的涓水河段不幸溺水身亡,两名少年都是湘潭县易俗河镇三中的初一学生,之后村民听到呼救声,跑到事发地点救人,但为时已晚。每年类似的悲剧时有发生,据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
  
  “首先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长沙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暑假期间,家长应告诉中小学生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应找大人来帮忙。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地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不要私自下水救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今年,长沙县教育局已向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发《珍爱生命,远离溺水》挂图2400份,下发防溺水警示标志220张,确保整个校园、每个教室悬挂宣传到位。该负责人提醒:“特别是家长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双休日及节假日以及其他在家时间的教育与监管力度,与学校教育宣传形成合力,确保学生安全。”
  
  防溺水要做到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来源:红网

作者:郭恬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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