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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开始受理

来源:红网 作者:白洁 编辑:陶园 2015-07-02 11: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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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7月2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白洁)从7月1日开始,株洲开始受理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姜馨介绍,符合条件的市民,8月31日前可以进行申请。
  
  据介绍,满足以下5个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人已有株洲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株洲;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非外地住房;借款人或家庭成员有低保资格或大病大灾致贫;家庭目前不存在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票等情况。
  
  至于市民关注的贴息额度,为2014年1月至12月公积金贷款实际利息支出(不含罚息)的90%。满足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天元区黄河路口公积金中心201办公室进行资料受理。
  
  低收入家庭需要准备以下6项申请资料
  
  1低收入家庭贴息申请审批表原件(借款人单位盖章);
  
  2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
  
  3夫妻双方购房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3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株洲地区在房产局四楼档案馆打印,夫妻双方打印在一张纸上)
  
  4打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缴费票据原件;
  
  5《低保证》复印件;
  
  还贷存折或卡复印件。
  
  大病大灾也需要准备以下6项申请资料
  
  1因病(灾)致贫家庭贴息申请审批表原件(借款人单位盖章);
  
  2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
  
  3夫妻双方购房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3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株洲地区在房产局四楼档案馆打印,夫妻双方打印在一张纸上)
  
  4打印房产备案登记证明缴费票据原件;
  
  5医院确诊证明、费用支出及其他大病证明材料复印件;大灾证明材料复印件;
  
  还贷存折或卡复印件。

来源:红网

作者:白洁

编辑: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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