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将分为3个支付等级,分别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进行支付。支付费用分别为株洲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此外,符合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标准计算方法为,计发基数和相应计发比例之积。其中,计发基数将每年按照株洲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来源:红网
作者:孙信汛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张桂琪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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