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7月8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周晓霞)年过古稀的倪大爷和张娭毑居住的房子原是女儿女婿的共同财产,女儿去世后,老人放弃了房子的继承权,却获得了该房子的租赁居住权,可以住到终老。
不料3年后,女婿悄悄地把这套房子卖了。因为老人不肯搬家,买主就把他们告上法庭。幸好,近日,石峰区法院一审判决,两位老人可一直住下去。
老人住房被女婿卖了,还惹来了官司
倪大爷今年79岁,张娭毑76岁,这套房子是老两口唯一的住房。房子是老人的女儿女婿于2007年一起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女儿女婿的名字。
房子装修好后,女儿将两位老人接到新房住,老人便将自己原来的房子过户给了小儿子。
2010年,女儿意外去世,女婿小曾和两位老人商量遗产继承问题:既然是一家人,就不谈分财产,房子让给两位老人住,但希望老人放弃房子的继承权。
小曾解释说,反正这套房子最终会留给下一代,这么做也能省一笔手续费。
老人同意后,小曾还多次向亲戚们保证,让两位老人在这套房子里住到终老。
2013年5月,小曾突然告诉两位老人,这套房子已经卖了,手续也办好了。
买房的是刘翠,她拿着房产证找上门,两位老人不肯搬走,小曾也不愿退房款。这事拖了一年半,今年3月,刘翠将两位老人告上石峰区法院,要求老人搬走,并按每个月600元的价格支付房租给她。
法院:合同有先后,老人可继续住下去
上周四,石峰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倪大爷在法庭上说,女儿去世后,女婿小曾要他和老伴放弃房屋继承权,并保证让他们一直住下去。
倪大爷说,他和老伴当时都很信任女婿,自己和老伴都老了,有个地方养老就行,所以没多想就同意了。之后3年,这房子确实是老两口一直住着。直到2013年5月,女婿突然把房子卖了,他们担心今后住所没着落,所以不肯搬走。
倪大爷说,这两年小曾只给他们打过电话,要他们搬家,并承诺另外给他们安排地方住,但他们已经不敢相信了。如果刘翠索要赔偿,应该找小曾。
法庭上,两位老人的亲戚也都证实,小曾多次在家里保证,会让老人一直在这套房子里住下去。
矛头都指向小曾,但小曾一直不肯露面。刘翠起诉的是两位老人,所以法庭没有传唤小曾。
根据老人提供的证据,石峰区法院一审判定,倪大爷和张娭毑原本拥有女儿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但两位老人与小曾达成协定,老人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获得了房屋的租赁居住权,相当于双方立定了合约。
此后小曾将房子转卖给刘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原告所有权的行使不能对抗业已存在的租赁权。也就是说,刘翠虽然购买了房子,但两位老人与小曾此前的合约并未失效,所以刘翠的诉求不能成立,老人可以继续在这套房子里住下去。刘翠可以向小曾要求赔偿损失。
背后:老人不敢出门,担心自己出门后,家里会被人偷偷换锁
由于两位老人不便接受采访,昨日,记者联系了老人的小儿子倪军。
他告诉记者,刘翠虽然没强制要求老人搬家,但经常上门,小曾也多次打来电话,希望两位老人搬出去,这让老人更加恐慌,担心自己出门后,家里会被人偷偷换锁,“他们再也不敢出去散步,哪里也不去了,家里总要留个人守着。”
老人不愿意搬家,是因为搬到其他地方,老人会觉得新家和女儿没有任何关系,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倪军说,此次石峰区法院判决后,小曾表示自己会尽快妥善处理好此事,不会让两位老人搬走。对于此事,小曾没有正面回应记者。(以上人物皆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伍靖雯 周晓霞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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