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计划全省14个市州共计840家用人单位将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此项工作纳入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据《通知》,下列五类用人单位应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从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不确定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过职业病病人或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的;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有超过10%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符合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
■记者 陈月红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编辑:熊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