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资委要求有关监管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诚实经营,进一步提高所控股上市公司的业绩,以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夯实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
二是各有关监管企业及管理层员工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国资委支持有关监管企业及管理层员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回购、增持等措施,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是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利用本轮国企深化改革的契机,加大企业重组整合的力度,推动优质资产、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做优做强上市公司。
湖南省国资委所属上市公司名单:
华菱钢铁 湘电股份 湖南海利 湖南黄金 华天酒店 南岭民爆 新五丰 华升股份 中联重科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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