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生活9年 孩子给了她希望
杨毅,39岁,家住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西湖社区,在她的记忆中,母亲在她十二岁左右去世,2006年父亲去世后,她一个人生活,这一晃眼就是9年。
没钱晚上就吃碗粉填填肚子,家里没电就花上10块钱去网吧过夜,没钱去网吧就带着收养的流浪狗去江边睡觉……在杨毅的世界里,人情冷暖、居无定所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去年一名男子突然闯入,久违的关爱让她有了家的感觉,她恋爱了。
“我家毛毛(爱称)嘴巴不会外翻吧?千万别像我一样。”杨毅很在乎孩子长的漂不漂亮,一个劲问医生,“看看嘴巴长得好看不?”但一到孩子打算怎么抚养?孩子爸爸去哪儿找?她便埋头不做声,“不知道怎么办,但是我就是想要把他生下来。”
邻居看在眼里却爱莫能助
自前一次社区工作人员带杨毅去做过B超之外,之前杨毅没有接受过任何产前孕检。在与杨毅相处10多年之久的邻居张大姐眼里,即使对待无意间的一些小事,杨毅也会有报复心理,似乎她的精神有点不正常。
杨毅并不是无家可归无亲人可依靠,杨毅父亲去世后,姑姑成为了她的监护人,“她姑姑每月就发给她300块的低保费,人影都没有看到过。”至于杨毅口中“不靠谱”的男朋友,邻居都称没有见到过,也联系不上。
“每次她都是一个人,还经常睡在网吧。”看着杨毅的手脚日益浮肿严重,每天也吃得不营养,张大姐担心这些情况对宝宝不好。“现在都自己一家一屋,没有精力去照顾她,像她这样的弱势群体还是要社区、社会给予帮助。”
律师:监护人应该起到监护的责任
“我们已经多次劝说,还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下午15时10分,记者来到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西湖社区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杨毅有精神残疾,见到社区人员就跑。“目前社区能做的是协助杨毅的监护人做相关工作。”
“我们得先确定该女子是否在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怀孕,再确定孩子的监护人是谁。”针对此事,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表示,孩子父亲在孩子出生后,有抚养孩子、照顾孩子母亲的义务,而作为该女子的监护人——姑姑,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若没有履行职责,则可要求更改监护人,要求民政部门做监护人在理论上也是可行的。
刘明认为,该女子若是精神病患者,在孩子出生后,便不能成为监护人,得依据法定形式来确定监护人。刘明称,有困难可以寻求社区提供帮助,但在目前的社会救助体系中,没有明文规定社区在此事件上必须有的义务和责任。
明日,记者将带杨毅去长沙市妇女联合会寻求帮助,希望能找到解决此事的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沈梦艳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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