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共有5个国有林场,面积11.5万亩,活立木蓄积50万立方,干部职工611人。2011年隆回县先试先改,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革改善了生态,改善了民生;促进林场发展,促进职工就业;让国有林场走出困境。
今年7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分三步进行,首先是省级自查。省人民政府参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标准对各试点市、县进行自查验收。其次是申请国家验收。省人民政府完成自查验收后,由省人民政府向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第三是国家验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对试点省国有林场改革进行验收。
验收从定性定编定经费、机制创新、职工社会保障、分离社会职能、森林资源管理、富余职工安置、社会稳定7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验收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验收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评定为合格。验收得分在7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率低于90%的,评定为不合格。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影响恶劣的,评定为不合格。出现重大信访案件的,评定为不合格。
为搞好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隆回县要求县林业、财政、编办、发改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安排专人,集中精力搞好迎国检工作。要查漏补缺,各单位要对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指标》进行自查,进一步完善资料。要求各单位必须在7月20日前完成基础资料,确保顺利通过“国检”。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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