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阳某系黄丰桥镇人,2008年因涉嫌盗窃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出狱后,阳某并没有痛改前非,而是变本加厉疯狂砸车盗窃财物。
2015年5月10日下午,阳某在湘东大市场一批发商店内购买作案工具,随后坐班车来到峦山镇,想待到看晚上有没有合适的机会(砸小车车窗玻璃)偷点财物。次日凌晨,从网吧出来的阳某在镇上四处踩点望风,寻找作案目标,经过一座桥到了峦山镇东院村,在一所中学对面的一户人家前坪里停了三四辆小车,阳某在周围来回走了几趟确定没有人之后,走到一辆白色越野车旁敲碎玻璃,进入车内寻找财物,发现没有什么财物后,就用同样的作案方法将旁边几台车的玻璃陆续敲碎,进入车内均未发现值钱物品,正准备离开现场,被正在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洪溪 汤正需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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