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17时30分,北湖区郴江街道调委会接到报警电话,称辖区内某建筑工地有人欲跳楼轻生,街道司法所立即组织3名人民调解员赶赴现场。经了解,跳楼男子胡某(工程的承包商)因陈某(工程的承建商)拖欠了90万元左右的工钱(一部分系农民工工资,一部分系工程款),无法支付10多名农民工工资,胡某一时情绪激动,爬到31层楼顶欲跳楼,双方已僵持4个小时。
情况紧急,调解员们及时找到陈某,让陈某拿出一部分工钱20万元,以便稳定胡某情绪。经过两个半小时的紧张、有效沟通,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劝说下,18时许,胡某终于放弃轻生念头。下楼后,胡某向调解员反映20万元还不能支付10余名农民工的全部工资,调解员当即表示,明天继续就此事进行调处。
7月4日上午9时许,调解员将胡某和陈某召集到街道调委会办公室,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一事继续进行调解。在调解员依法依规、入情入理地调解下,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达成协议:陈某答应3天之内再支付胡某12万元工钱。7月7日,12万元资金到位。
至此,历时4天,郴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10余名农民工共追讨回32万元“救命钱”,成功化解了一起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曾建员 余婧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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