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现年36岁,至今未婚,大字不识一个,家里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哥哥,还在外地监狱服刑,可说是孑然一身。刘某无艺傍身,整日游手好闲,又好嫖娼,一旦无钱可用,就伺机偷盗。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刘某在鼎城区牛鼻滩、韩公渡等地采取攀爬入室或撬门入室的方法,先后作案11起,盗得的土鸡卖至牛鼻滩镇上的旅店,也不收取卖鸡款,直接在旅店进行嫖娼活动,之后交给失足妇女两只土鸡相抵。经鉴定,每只土鸡价值100多元。
来源:红网
作者:丁建英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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