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7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陈毅清 彭春华)捡了一张银行卡揣在身上,存钱时以为是自己的银行卡,往里面先后存了6400元,等要取钱时才发现闹了“乌龙”。因为不知道卡密码,存进去的钱也没办法取出来。近日,永州市新田县法院调解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经调解,由银行卡的主人肖勇返还曾玲的6400元。
去年6月的一天,56岁的曾玲在网吧打扫卫生时,发现了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卡”,并放进包里。同年7月10日和14日,曾玲两次到银行的窗口存钱。因为原本也有一张跟捡到的卡外表相似的银行卡,存钱时顺手便拿出了这张捡来的银行卡,并先后往里存入了1400元和5000元。
之后,曾玲想把钱取出来,输了几次密码发现都不对,她觉得很奇怪。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搞错了银行卡。
着急的曾玲跑到银行查询银行卡的主人,在得知卡主是肖勇之后,将其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64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曾玲前后向肖勇名下的银行卡存入6400元属实。经调解,这笔钱由肖勇返还给曾玲,之后曾玲也当面向肖勇道了歉。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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