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湖南正式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确定在浏阳市、茶陵县、湘乡市、平江县、石门县、耒阳市、武冈市、慈利县、安化县、宜章县、蓝山县、溆浦县、新化县等13个省直管县(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方案》,13个试点县(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48.4万亩,按4年完成,2015—2018年,年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7.1万亩。试点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县市为平台,对主要涉农资金进行整合;二是以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统筹布局、统筹组织实施;三是13个试点县市6年规划任务4年完成。
下一步,试点县(市)将实行各项资金整合,统一实施,完成目标任务。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工作有序加快推进。
戴道晋要求着眼全局,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完成重大政治任务、整合涉农资金”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凝心聚力,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要严抓齐管,加强项目监管,抓好项目验收,严格督察考核,高质高效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李艳华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