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2点左右,刘某来到株洲市天元区天元超市附近,偶遇了两个朋友。这两个朋友是“扒手”,刘某就和他们商量一起去扒窃。三个人就一起往炎帝广场方向走,边走边寻找作案目标。没一会,刘某的朋友就先后偷得一个黑色杂牌手机,一个苹果6手机。没走多远,在人行道过斑马线时,朋友对刘某使了个眼色然后朝前面的女孩指了一下,刘某立刻会意。前面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穿一件花格子外套,右边衣服口袋里有个手机露出来。刘某跟上前,趁女孩不注意,偷偷拿出了手机。又走了一段路,刘某的朋友去公交站台作案,趁乘客上车之际偷拿手机。他们又偷得一台苹果4S手机。
刘某等人准备坐公交离开时,遇到了公安民警。刘某的两个朋友走在前面,已坐车离开。刘某被民警抓获,偷来的四台手机也被查获。
“我是在劳教的时候认识他们的。我们商量偷到东西先放我手上,最后再三七分成,他们拿七成我拿三成。”刘某供述。
据鉴定,此次刘某盗窃的四台手机价值共计709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邢伟
编辑:周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