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摊主多次持物袭击执法人员
在镇溪城管执法大队,该大队大队长陈顺文介绍了该事件的情况,现场执法录像还原了事件的部分场景。
据陈顺文介绍,当天上午10点30分,镇溪城管执法大队对新家园门口一违规占道经营的卖粉摊位进行整治。执法队员先期对摊主进行了劝导,摊主不仅不配合,途中还多次与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就在执法队员强制拆除摊位伞具时,男摊主从身后突然抱住正在摄像的城管队员彭一波双腿,将其摔倒在地。就在彭一波还没回过神时,女摊主王某某直接从锅里舀出一瓢沸水淋泼在其身上。
通过现场执法录像看到,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遭遇摊主阻拦,摊主夫妇先后用扫把、火钳等物进行阻拦,期间,女摊主在手中物件均被夺走后,持勺子舀水向城管人员泼去,随后被执法人员将烧水器具搬开,在整个执法中,城管人员仅以身体进行阻拦,言语中并无威胁的语气,城管执法人员彭一波受伤的一幕因摄像机器掉落无法显示,但从录像的声音可判断视频结尾处,已有人员因受到伤害而发出叫喊声。
随后记者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记者看到,该路段位于中远新家园左侧吉首市社区矫正中心的进出路口是消防通道,据现场摊位留下的痕迹,摆放面积占该通道的三分之一左右。
家住事发地附近的罗双富老奶奶目睹了整个过程,她说:“当时看到有个执法人员摔倒后,那个女的就用开水直接泼到他身上。”随后,罗奶奶对这种行为也表示了她的看法,称“这么搞很过分”。
事件追踪:受伤人员颈部腋窝皮肤灼伤属Ⅱ度烧伤
涉案人员行拘10日并处500元罚款。
在州医院,彭一波正趴在病床上休息,伤患致使他无法躺着。通过观察,彭一波右脸至腋窝处的皮肤多处有被指甲划破的伤痕,其中左腋窝下皮肤除一处皮肤已经脱裂,其余部分呈现多处黑色的结痂。
值班医生介绍,彭一波属于Ⅱ度烧伤,皮肤受伤面积5%,需留院观察治疗半个月左右。据其同事介绍,不久之前,也是因为遭到阻碍执法,彭一波被摔倒在地,导致背部多处损伤。事发当日,是彭出院归队的第一天。
7月17日,记者在拘留所见到了当事摊主王某某,她说:“我当时是怄那口气,脑壳一下转不过弯,一瓢开水就浇上去了。”
事后,对于自己不理智行为,王某某感到十分后悔,同时也对彭一波表示了深深的歉意,“我自己也有伢儿,现在回想一下,我真的不应该那么冲动。如果可以,请你们转达给那个小伙子,我给他道歉,我对不起他。”
吉首市警方称,女摊主王某某由于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事件反思:93起执法抗法63起,受伤34人次,入院救治11人次
民生与城市规范管理的矛盾如何调节?
“做城管,被打被骂都是家常便饭。”吉首城管镇溪大队副大队长谭朝阳在接受采访时胳膊上的抓痕清晰可见。更令他苦恼的是,“如果我们力度大,怕出事;力度不够,没效果。一旦我们放松,又会被骂‘不作为’。如果强行扣押,不仅极易造成冲突,随之而来的还有舆论谴责。”
随后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也就现行执法要求进行了介绍,他说:“以前,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确实不少,但是,现在,我们加强了管理,执法局里有明确规定,如果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与当事人发生冲突,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还会追责。”
近年来,吉首城管执法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执法内容不断地扩大,阻碍执法、暴力抗法事件呈上升趋势。据该市行政执法局提供资料显示,2015年以来,该局共计开展大小整治行动93起,日常执法出动量约4.4万余人次,共遭遇阻碍执法、暴力抗法事件63起,执法人员受伤34人次,其中伤情较重入院救治11人次,医疗费用6.7万余元。
一边是执法,一边是民生。当两者出现冲突,如何调节?为此,记者采访了海圳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杨立君。
他说,目前城管与小贩之争,其实就是“管理权”与“生存权”之争,而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人员素质,推动执法规范化,提倡执法文明化、柔性化是前提。从城管方面看,管理城市秩序、维护城市形象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所在。同时小商贩所设摊点也仅仅是为维持生活,处于弱势地位,更容易博得大众的同情。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矛盾,城管就会遭到“口诛笔伐”。
对此他给出建议,首先需要加大对相应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百姓“知法、懂法”;其次,可以时常组织城管与摊贩之间的“换位”,增强相互间沟通交流,加强对各自工作的认识体验,让摊贩“遵法、守法”;最后规划相对合理的区域使流动摊贩集中经营,规范经营,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最终达到缓解城管与小贩对立情绪,减轻管理执法压力,维护城市形象目的。
来源:红网
作者:周堃
编辑: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