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温某从小就活泼好动,父母工作忙无暇照顾,小学毕业就将他送进当地的武校进行训练,温某随着年纪的增长,加之经过几年的训练,身形更加灵活。转眼到了20岁,温某跟着亲戚来到广西打工,由于没有父母的管束,他逐渐变得懒惰,工作无精打采,好吃懒做。一个月的工资根本不够他的日常花销,欠了许多债。2015年春节前夕,许多债主找到温某,讨要借款,可是他的口袋空空,连过年回家的钱也拿不出来,逐渐他动起来歪念,准备偷点东西卖钱。
2015年2月的一天,温某来到南宁市一小区踩点,到了晚上19点左右,终于等来了机会。小区一五楼住户全家人出去散步,他瞅准机会,趁着夜色,凭借他多年习武的身体素质,从1楼窗户爬进了五楼的窗户,偷走了一台手机,一台平板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两条项链,3个戒指,共价值8万余元。事后,温某也潜回老家,被盗住户报警,警方通过小区的视频资料,温某被网上通缉。
直到2015年7月,温某认为时间过去了很久,风头已过,便来到衡山找朋友,顺便在南岳游玩祈福,希望今年能顺风顺水,多赚些钱,在他准备回广州购票时,被衡山西所民警查获。
来源:红网
作者:胡亮亮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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