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春,男,35岁,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湘乡市房产局廉租房管理办公室原工作人员。
据查,2012年至2014年,周小春利用自己系湘乡市房产局廉租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助他人办理廉租住房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百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湘乡市纪委决定给予周小春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湘轩
编辑: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湘轩
编辑: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