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一起事故报警,而出车祸的并不是普通的行人,而是一只宠物狗,事发地点就在星沙汽车站附近,随后交警前往现场。
“狗主人是个女孩,是一边哭一边报的警,说狗还只有几个月大,花了一千多块钱买的宠物,她自己也没有看见是一辆什么车将其撞死的。”交警表示,事故发生时狗主人并没有看到事发经过,肇事车辆也逃离了现场。
随后,交警通过路面监控,看到事发的瞬间。小狗当时突然从路边冲向中间的绿化带,一辆电动车由北往南行驶,正好撞到了它。
“当时宠物狗并没有被拴住,电动车也来不及躲避。”虽然小狗被撞确实无辜,但是狗主人没有看管得当也存在责任,最后在交警的协调下,狗主人同意自行协商。
“小动物被撞的交通事故也发生过多起,在城区大多是宠物狗,在乡镇也有发生牛羊被撞的交通事故。”交警表示,由于小动物不可能具备安全意识,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到小动物出现路中,应该主动提前减速慢行进行避让。
另外,宠物的主人应该尽到看管义务,任由其在马路上随意跑窜也会对驾驶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会让其不知所措。“在江苏省,因宠物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其所有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交警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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