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省州2015年职称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召开全县2015年度职称工作会议。关于岗位职数的申报,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函[2015]52号文件)精神要求,对事业单位、非事业单位和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已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此次会议对以下参评人员传来了佳音:
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无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但以下两种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县职改办同意后报州职改办。(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由所在单位(中学除外)提交申请专项职数报告并填写相关表册;(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6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申请专项职数报告并填写相关表册。
民办教育机构(经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应先办理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中表现优秀的有独特技艺和技术创新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为企业解决了生产技术难关、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在申报大工程、农业、林业、科研、工艺美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外语、论文、计算机考核等申报条件。申报对象由企业推荐,填报表,县属企业由县职改办考核,报州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交送相应系列进行特别评审。
来源:红网
作者:吴乔明 田芳 黄亮力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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