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湘潭晚报记者沿湘潭县易俗河、河口、潭衡西高速杨嘉桥连接线、排头、青山桥等地走访发现,无论是国道还是县道、村道,俨然成了晒谷场。
“家里没这么多空地,路上车不多,就这么几天,晒干了就收。”占道晒谷的农民不以为然,丝毫没有注意如此占道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我们的采访车好几次在晒谷区域前急刹车,途经车辆也是险象环生。
湘潭县交警大队透露,7月13日0点30分,在云湖桥镇云楠公路发生了一起小型面包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名驾驶员当场死亡。而事故原因是面包车为躲闪路边晾晒的成片稻谷,猛打方向跌落路基,而相对方向的电动车驾驶员因此乱了阵脚,慌乱下撞上面包车。
交警说,农民认为占道晒谷不违法,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就有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也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赵明 胡晔婧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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