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7月25日讯(分站记者 朱维 通讯员 龚玲)7月22日,湘潭市岳塘区畜牧水产局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刘某某涉嫌贪污犯罪一案,由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刘某某涉嫌贪污犯罪案线索被岳塘区监察局于5月17日移送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次日,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担任湘潭市岳塘区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主任兼会计(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报销岳塘区畜牧水产局工作经费的过程中,通过将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包括落款时间)复制、粘贴到会计核算中心费用报销单上的方式,先后22次套取公款共计68640.8元人民币。
来源:红网
作者:朱维 龚玲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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