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现在开办一家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养老机构,将可按每张床位一次性得到1万元的建设补贴。7月24日,长沙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公布《长沙市养老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补贴标准为:对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或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建设补贴;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改建的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是:公办民营和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社会寄养老人,运营补贴按实际入住老人数每床每月补助160元。社会办养老机构经批准收住“三无”、“五保”老人的,区县(市)财政部门在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全额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0%。■记者 陈永刚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永刚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