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反对物业动用维修基金
在位于长沙市车站北路的瑞丰家园,我们见到了反对此次物业动用维修基金的业主周先生。周先生告诉我们,物业这次动用的维修基金接近50万,直到物业贴出《瑞丰家园消防整改施工合同》,他才知晓此事。况且这次动用的资金占了他们小区维修基金的一半,以后要是电梯、排水管道等出现问题,维修基金就会出现不足的情况,所以他们不少业主提出了反对意见。
周先生表示,他们小区有几个业主是从事消防方面工作的,对于此次消防整改他们是认同的,但是对《瑞丰家园消防整改施工合同》中,需要动用维修基金497058.72元,他们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按照他们估算,整个工程费用不会超过20万,在小区里公示文件中,也没有消防整改施工的费用明细,这让他们不明不白。
物业:消防整改属于应急维修不需要小区2/3业主同意
2015年1月,长沙市芙蓉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各单位进行抽查,结果发现瑞丰家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小区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不能正常运行;喷淋泵、消火栓泵不能正常启动;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50%;封闭楼梯间防火门的损坏率超过50%。于是责令瑞丰家园与2015年7月20日前进行改正,并在小区挂上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示牌。
瑞丰家园物业管理方长沙市东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去年10月份接手瑞丰家园,几个月后就被下达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物业公司就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了动用小区维修基金,因为属于应急维修,所以不需要经过小区2/3业主同意。现在不管业主们同意还是不同意,物业方表示,他们还是要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小区消防整改。
长沙市芙蓉区住建局:不能因为个别业主不理解就停止整改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时刻新闻记者,因为是消防整改,属于应急类申请。不论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内两名业主代表联名、还是委托小区物业管理方进行申请,他们都会受理审核。现在物业方有小区内两名业主的联名授权,在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
目前,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通知物业公司张贴公告,邀请关心此事的业主到现场查勘,共同见证消防系统瘫痪的事实。同时也按业主要求把审计项目明细,消防大队出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复印件额外张贴公示。此事主管部门也会倾听业主意见并积极沟通解释相关政策,但是该消防维修整改项目事关整个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不能因为个别业主不理解就停止整改。
来源:红网
作者:肖彬
编辑:罗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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