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科教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
11月底前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方案》明确,在向长沙市单独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放权范围,向其他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湖南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处理,除经论证确需调整为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其他一律取消,今年11月底前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审批类别。
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清理,编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清单管理,破除中介垄断,规范中介收费,加强中介监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编制公布《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实现“一个窗口”受理、进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全面拓展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在投资、建设等领域探索改进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在已公布的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公布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
同时,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企业投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权限、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
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
《方案》明确,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对省级按规定权限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性基金;归并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存在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要降低征收标准。
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项目及收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坚决取消不合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方案》明确,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各部门一律不得设定不合理的市场监管或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下放省工商局私营企业、煤矿企业登记权限
《方案》还明确,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省直各部门要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深化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包括9个试点市)统一执行并向社会公开国务院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进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
市州政府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具体实施意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改革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推进全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制定全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下放省工商局私营企业、煤矿企业登记权限。7月份启动私营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工作,煤矿企业登记权限在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完成后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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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朱艳梅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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