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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举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周洁 2015-07-29 20:14:5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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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察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发布新闻。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献斌主持新闻发布会。

  红网长沙7月29日讯(通讯员 唐龙海 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28日上午,湖南省检察院举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发布新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献斌主持会议。
  
  以下内容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
  
  薛献斌(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我是主持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献斌。
  
  薛献斌: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今天发布会邀请的嘉宾是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下面请卢乐云副检察长发布新闻。
  
  卢乐云(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我是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
  
  卢乐云:为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优化湖南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湖南省检察院定于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
  
  卢乐云:我国经济形势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期、发展驱动转换期。省委、省政府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新常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湖南省委、省政府针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实际作出的突破经济发展瓶颈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卢乐云: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通过履行检察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检察机关成为当地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标志。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功能。7月9日,省检察院作出了开展这一专项监督活动的决定,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对省检察院部署开展这一专项监督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卢乐云: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具体包括三项:一是对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二是对刑事立案活动进行监督;三是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侦查监督既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第一关的把关人,也是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守护人,同时还是监督侦查权沿着法治轨道运行的重要责任人,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卢乐云:具体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一是对危害经济发展的经济犯罪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进行法律监督,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不向司法部门移交刑事案件,又监督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的经济犯罪案件不立案。二是对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实施监督。三是对侦查活动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监督,尤其是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违法限制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人身自由;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在履职过程中强行向企业索拿卡要,故意刁难企业等。
  
  卢乐云:这次专项侦查监督活动整体目标是,通过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监督立案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涉嫌犯罪的案件以及索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索贿受贿、渎职侵权案件,监督撤销一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监督纠正一批侦查活动违法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营造依法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卢乐云:在组织开展这次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中,我们将牢牢把握工作重点。从立案监督而言,重点是发生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强揽工程、违法阻工、偷盗抢骗、扰乱金融、税收秩序等涉嫌犯罪的该立不立案件,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该立而立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索拿卡要、冷硬横推、渎职失职,插手土地招拍挂、矿产开发、工程承包等市场经营活动,插手经济纠纷等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主要涵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对侦查活动监督而言,重点是注重发现和纠正以下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的;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损害企业发展的;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随意限制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人身自由的;非法搜查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身体、住宅的;涉企案件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随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卢乐云:专项监督活动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领导,侦查监督一处具体组织实施。全省各级院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负责统筹,侦查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全省检察机关将采取查阅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案件台账、刑事立案案件台账、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召开联系会议、认真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方式,收集侦查监督线索。确定专人接受来电来函或者当面投诉、举报,获取侦查监督线索。对各种渠道获取的侦查监督线索,实行专门管理、专人跟进制度,重点监督线索要逐级上报至省检察院。对专项监督案件,实行逐案登记,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为了解各地工作情况,省检察院组成督导组分赴各市州进行督查。
  
  卢乐云:我们竭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立案监督线索和侦查活动违法的线索通过来信、来电、当面向我们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反映或者向检察机关官方网站进行举报,线索将统一管理,及时办理,对实名举报的将及时回复举报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电话:0731-12309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地址:http://www.hn.jcy.gov.cn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邮编410001。
  
  卢乐云: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主题,全省检察机关有决心、有能力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检察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薛献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也衷心地希望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对我们这次专项监督活动的大力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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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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