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资兴站29日讯(分站记者 何志强 黄由鑫)7月29日,记者从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资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提高后,资兴每人875.5元/月,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待遇相应调整。 同时,从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进行自主创业的,可凭本人申请书、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营业执照向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可将其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并终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等其它待遇。 来源:红网 作者:何志强 黄由鑫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7/29/11139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