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基层干部队伍,鼓励干部职工安心扎根基层,更好地服务广大农民群众,城步苗族自治县及时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为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为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为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为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为440元,满30年为500元。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从调离、退休或借调的下个月起停发。
来源:红网
作者:杨红华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