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通过开展“四查”行动,全面摸清郴州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基本建立覆盖“四品一械”的基础数据库,广泛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分级分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清单,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监管底子清、风险情况明、问题发现准、防范处置早。
通知明确,“四查”的范围即持证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主体;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有固定住所(门店、厂房、车间、仓库)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含小作坊)和流通、餐饮经营(不含小摊贩)主体;药品生产、经营(含小诊所)主体、医疗机构制剂单位、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主体、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主体。行动分前期准备阶段(8月上旬以前)、集中行动阶段(8月中旬至10月底)、总结验收阶段(11月)3个阶段进行。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把“四查”行动作为今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明确牵头单位,协调工商、质监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开展工作,保障工作经费。严格实行网格监管责任制,开展入户普查检查和基础数据入库工作。要将“四查”行动与日常监管、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案件查办、整章建制结合起来,努力化解一批风险隐患,取缔一批违法主体,查办一批违法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陈红军 黎新军 罗亮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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