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岳阳市:养动物不履行免疫义务将受罚

来源:红网 作者:刘革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2015-08-03 11:01:3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岳阳站8月3日讯(分站记者 刘革)记者昨日从岳阳市畜牧水产局获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出台一系列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兽医公共卫生的政策和措施,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据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李学勇介绍,研究表明,70%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类,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实施办法》规定,动物饲养者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处罚1000元;饲养者拒绝、阻碍动物防疫信息采集的,对个人处500元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动物饲养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具有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的设施设备等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弃置动物尸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动物饲养场户应对饲养动物进行强制免疫接种、加施免疫标识、建立免疫档案。并特别规定,犬只饲养者应当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办理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加施免疫标志。并对不履行免疫义务的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刘革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8/03/111267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