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辰溪县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总面积为68.9953万亩,其中国有单位1.7240万亩、集体和个人67.2713万亩,生态效益补偿总金额1149万元。
为确保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和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均达到100%,辰溪县林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辰溪县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的通知》,文件明确,国有单位补偿标准为7.5元/亩,集体和个人补偿标准为14.5元/亩。文件规定,发放个人的补偿基金一律通过乡(镇)财政“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林农;乡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偿基金,一律拨入乡财政;村级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偿基金,一律拨入“村账乡管”账户;国家林业单位的公益林补偿基金,一律拨入单位账户。对集体的补偿基金要按照上级的规定,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文件要求,各乡镇务必在8月10日前做好面积核实到户和公示到位工作,8月25日前到县公益林管理站提取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9月5日前由乡财政所将金额全部录入到乡财兑付系统,9月17日前将2015年度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全部兑付到位。对逾期不到位的按县绩效考核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该次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共涉及到30个乡镇,2个国有林业单位,拨付兑现资金981.9595万元,管护资金160.63615万元,因山林纠纷暂停发放资金6.40435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张小云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