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迎春说,7月14日,他在经销商那里购买了10包7月7日生产的华港552高档小猪料,喂了一天后,猪出现异常。“原本很喜欢吃饲料的猪不吃料了,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发现不对劲,他马上向经销商反映,得知这批饲料更换了配方,于是立马更换饲料,并给猪注射了药物。慢慢地,12头大猪恢复了进食,但是日渐消瘦,而3头幼猪的情况却越发严重,27日,一头幼猪死亡。
盛迎春认为,厂家更换饲料配方没有告知消费者属欺骗行为,且原来买的饲料呈黄色,但这批饲料颜色发黑,怀疑产品有问题。随后,他拨打了桃江县畜牧局的电话,29日,畜牧局一名张姓负责人召集盛迎春、经销商、厂家三方协调处理,但没能达成一致。“厂家认为饲料没有问题,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补偿200斤饲料;投诉方要求赔偿2吨饲料。”
8月3日,县畜牧局张姓负责人介绍,饲料配方只要营养价值与微量元素指标合格就可,更换饲料配方无需告知消费者,而确认猪生病原因,需专业兽医开具证明,但目前当地没有专业兽医,不能确定是饲料所致。
目前,县畜牧局已将饲料抽样送至长沙检查,但在抽样过程中又出现冲突。“厂家7月7日生产的饲料已售罄,只抽取19日生产的饲料送检,投诉者认为两种饲料颜色不一样,检查结果不能证明猪生病与饲料有无关系,而县畜牧局只能根据抽检结果予以处理。”
益阳华港饲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林黎飞表示,饲料是根据季节变化来调节的,19日送检的产品配方与7日饲料配方基本一致。如检出结果表明饲料不合格,公司愿意承担责任。
县畜牧局负责人建议,投诉者如有异议,双方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渠道来解决相关矛盾。
来源:红网
作者:洪捷 何兰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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