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至50%给予稳岗补贴;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至40%给予稳岗补贴。
用人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稳岗补贴书面申请及《用人单位稳岗补贴申请表》;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单位制定的稳定岗位措施及不裁员的承诺书。
据市就业服务局工会主席刘华介绍,近三年来,全市共支付失业保险岗位补贴4553.58万元,稳定39567人次的就业岗位,为企业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供了有效的援助,更进一步稳定了郴州市的就业局势。
来源:红网
作者:钟镭 刘华 邓红兵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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