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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辖区34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少龙 编辑:王娉娉 2015-08-07 08: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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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少龙 实习生 龙思婷 通讯员 段云峰)医改终于走进“深水区”。8月6日,湖南省医改办、长沙市政府联合召开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部署会,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推开综合改革,改革范围涵盖长沙市辖区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包括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等所有省部属医院,市属公立医院及军队医院共34家医疗机构。

  2010年,我国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长沙成为第三批66个改革试点城市之一。

  省卫计委党组书记、省医改办主任詹鸣介绍,公立医院在医改中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等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国家要求,具体措施包括: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按照国家部署,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按照相关原则,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可有效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试点城市要在今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推行定岗定编不固定人,同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此外,要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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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少龙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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