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岁的李某系株洲茶陵县人,6月2日中午和曾某、何某在一起吃饭,席间大家认为最近手头都比较都比较紧,提议采取抢劫路过司机的财物搞点钱。饭后,三人骑摩托车在株洲市区转悠,寻找下手地点和目标,最后三人选择在芦淞区320国道往红旗广场隧道口前实施作案。下午6时许,李某在该路段拦停一大众小汽车,并独自一人跑到汽车右侧拉开副驾驶车门,迅速将车主欧某车内的手机抢走,欧某见状立即下车追赶,追上后两人发生扭打。见此状,曾某、何某二人丢下李某骑着摩托车逃离了现场。李某为了脱逃对欧某实施暴力殴打,导致欧某左边第七肋骨骨折,身上多处受伤,最终李某被欧某及路过群众制服。
案发后,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将李某抓获。李某对其在公共场所抢劫并殴打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吉群芳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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