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促进农民工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在评估认定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和实行“双百资助工程”评选时,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农民工创办企业纳入评选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对纳入“双百资助工程”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工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行动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在城镇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方面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朱敏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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