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调委会由北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北湖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文设立,由区妇女联合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区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同时,依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公安、法院、民政、计生等部门力量联动调解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同时,调委会还具备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暴力救助、心理疏导、妇女权益维护、信访维稳等职能。
来源:红网
作者:袁莲花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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