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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出台最严规定问责“不作为”

来源:红网 作者:张军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2015-08-14 1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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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东站8月14日讯(通讯员 张军)8月10日,邵东县委出台《邵东县关于对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问责的试行规定》,对公职人员因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影响行政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行为进行问责。这是邵东有史以来最严厉的“不作为”问责规定。
  
  邵东县出台的问责规定对“不作为”行为进行了界定,即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其岗位职责的状态,问责范围包括全县属县委管理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分18种需要进行问责的情形。
  
  邵东县将问责分成4种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职使用、责令辞职或免职。如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降职使用;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责令辞职、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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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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