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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四旬妇女开发廊容留卖淫被判刑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编辑:周洁 2015-08-14 09: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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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8月14日讯(通讯员 王钢)汉寿一四旬妇女开设发廊,容留失足女子从事卖淫活动。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2014年4月,47岁的汉寿妇女王某以28000元一年的价格租赁汉寿县龙阳镇新西套市场内一套私房,开设“新西套休闲中心”发廊,容留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卖淫女在其发廊内招嫖后,王某每次从卖淫女所得嫖资中抽取30至50元不等的提成。
  
  2014年9月11日晚10时许,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有人在王某的发廊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公安人员随即前往王某店外蹲守侦查,先后将卖淫女胡某和嫖娼男子施某、唐某抓获。胡某交代事发当日,其先后向5名嫖客提供性服务,共收取650元嫖资,王某从中收取提成180元。
  
  王某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开设发廊容留他人卖淫的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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