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零违建”报告制度将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各县直机关单位、乡镇、社区,国有企业等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动员,迅速组织开展违法建设自查摸底工作,确保所有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面开展拆违控违工作。会议要求,宁乡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区(村)干部、党员等对象的违法建筑,必须在今年9月25日之前自行拆除,各单位、部门要按“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排查力度,严肃问责查处,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强力推进宁乡县拆违控违工作进一步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卿雪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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