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吴慧敏 通讯员 何鑫)跟朋友说可以帮忙用信用卡的积分兑换机票和酒店房间,拿到银行卡和密码后,先后在POS上套取13000多元。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一审宣判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邓军(文中均为化名)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邓军是浏阳人,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今年4月初,他告诉朋友刘迪可以使用信用卡的积分换机票、酒店房间。于是,刘迪把自己一张民生银行卡和密码都交给了邓军,请他帮忙。
没过两天,邓军又和刘迪说,可以帮忙将另一银行信用卡里的积分兑换成现金,又获得刘迪另一张银行卡和密码。
接下来,邓军告诉刘迪,将信用卡绑定的手机号码换为自己的号码,“方便操作”。这一步也得逞。
准备就绪后,邓军在一家电器商行的POS机上刷卡套现了5550元;之后,又从刘迪的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信用卡上分别套走5400元和2900元。5月5日,邓军被公安民警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吴慧敏 何鑫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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